在下是人间瑰宝

来自咸鱼茶的文手问卷

  前两天被蛙蛙 @专治秃头的包工头蛙 点名填写,趁着中午母上大人睡觉填了一下hhh
  一直很喜欢蛙蛙,突然被点名有点受宠若惊,所以有很认真的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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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笔名(如果可以的话,请简述他的由来)

A:墨茶。说实话,我也想不起来我为什么叫墨茶了,一开始我的id是在下是人间瑰宝来着,由于过于中二以及不好记就决定改一下。我个人蛮喜欢绿茶的(bu),就很草率的决定用一个茶字,但是只是叫茶有一点蠢,叫白茶的话又会撞名,想一想……就叫墨茶了……

02.大概:是从什麼时候开始从事写作的呢?在那之后,引发你「想继续写下去」的动机是什麼?

A:三年级。小时候只是写那种蠢蠢的玛丽苏啦……写着写着就没有动力了,一鸽一年,后来五年级进腐圈,开始慢慢写一点东西,获得同学(其实是姬友)的支持以后,产的粮就变多啦。

03.觉得自己的文风是什麼样子的?其它人又有什麼看法?

A:我的文风……自我感觉是一种很怪的文风,有的时候总是无意中套用鲁迅先生的句子,有一段时间写文总是写着写着就要踩油门……其他人的看法我不是很清楚,新手写文嘛,这样那样的问题总是有的,所以说,欢迎太太们捉虫。

04.早期的文风和现在的风格落差大吗?请简述之间的差别。 (不论是结构、文字叙述、故事走向、常写的题材等)

A:很大。简单一点,早期喜欢写人性之善,现在喜欢写人性之恶吧,虽然年龄不够阅历不足可能会很中二什么的,但是我还是喜欢发发刀。小时候写文总是那种happy ending,现在会更喜欢欧亨利结尾,结局反转,我个人觉得这种风格更吸引人一点。

05.喜欢的风格(不论是文字、故事的走向等)是什麼样子?

A:不好形容啊……两点极端,要么就是那种平平淡淡的甜或者那种让人忍不住说真是个人才的沙雕,要么就是那种极度的痛苦绝望,还有那种来不及的回首。嗯,我觉得我有点人格分裂啊。

06.觉得自己最擅长写什麼? (如果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的话, 想想在写什么的时候感觉键盘/笔杆要爆炸了)

A:大概擅长……大段的自我矛盾吧,或者是痛苦绝望的心里感受,所以我果然是恶魔吗。

07.最不擅长写的又是什麼? (如果不知道自己不擅长什么的话,想想在写什么的时候总是遇到瓶颈)

A:车,没别的,

08.你写一篇小说/文章需要多少时间?

A:看看脑洞和篇幅吧,如果只是沙雕段子可能是一到两个小时完成,如果是严肃正剧,可能会用几天来描写和修改,写的慢我觉得主要是因为我不能容忍错别字……总是会在一句上反复修改。

09.在开始动笔之前会花多少时间准备呢?

A:不一定,有的时候可能只是几分钟,有的时候要用几个月。以前有和姬友构思过一个长篇aph国象文,只是设定人物就有一个多月,加上剧情应该有一个学期吧。

10.在创作的时候有什麼特别习惯吗?它有没有造成你的困扰?

A:没有吧,有的时候会听歌找灵感,基本都是一边想一边看着大纲写。

11. 是手写派还是打字派?创作时使用的工具是?

A:手写派 (因为平时手机不在手里啊)。我个人喜欢用十六开的本子,书写工具……大多数情况喜欢用斑马的自动铅笔和百乐的橡皮,方便修改;没有工具的时候会用晨光优品的黑笔,0.38的笔芯。偶尔用手机打字……搜狗输入法+石墨文档。

12.有写草稿的习惯吗?草稿跟正式稿的风格有落差吗?

A:有的,我有一个记梗的小本子,写之前先翻一翻,决定写哪篇再具体构思,一边想一边写大纲。风格落差倒是没有,一般怎么想就怎么写了。

13.喜欢写什么样的题材?

A:刀子和沙雕。

14.最喜欢的文字创作者(不论是自创、同人写手或职业作家)是谁?他们有影响到你的文风吗?

A:当然最喜欢鲁迅先生(bushi)和汪曾祺先生,同人写手的话……大概是白马即墨太太吧,都对我有一定影响,尤其是鲁迅先生。

15.你有梦想过你能当上作家,或者能从事相关的职业吗?

A:小时候有过的,后来……我们想学生物的不知道您们在说什么。

16.在文字创作上,有什么特别的经验或回忆吗?

A:我个人的经验……只有在半梦半醒神志不清的时候,才能想到最毒的脑洞吧。

17.那么,你喜欢写小说这件事吗?或者说你对它的热衷程度如何?

A:当然喜欢,谁不喜欢摸鱼。热衷程度……看脑洞大小了。有的只是想想自己爽就好了,有的觉得值得一写的就会把它写下来。

18.从一开始到现在,觉得自己写过最喜欢的文章是?(不论自创、同人、学校作文,如果都有喜欢的可以都放上)

A:emmmmm……目前最喜欢的当然是hp设的那一篇《我怀疑我们拉文克劳出了叛徒》,写的很开心啊,因为我很喜欢包策,同样也很喜欢hp,拉文克劳策真的炒鸡有趣了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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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文克劳出美人,这是在霍格沃茨流传已久的一句俗语,甚至可以说是定律。

不管是曾经和救世主同级的学姐Luna和秋,还是现一届的范希文公孙策,甚至是还小一届的苏静儿,虽然算不上惊艳,但说是美人,也绝对绰绰有余。

可惜的是,这几位美人,除了年龄小的苏静儿,全部名草有主——范希文总是和他的男朋友滕子京成双成对的出现,要么同时挤在拉文克劳公共休息室研究魔药课论文,要么陪着滕子京去魁地奇球场训练;公孙策则是找了一个格兰芬多,是格兰芬多找球手,额头上有月牙,竹竿子似的包拯。

说实话,拉文克劳们不太喜欢格兰芬多:他们喜欢热闹,张扬,做事总是不经过大脑,还不热爱学习。但公孙策算是个例外,在他第一次在被范希文拖去看魁地奇时,他就被包拯深深吸引住了——他骑着有些老旧的光轮2001,像是道闪电似的从球场边划过,鲜红的球袍深深的印在公孙策眼里。包拯专注的寻找金色飞贼的样子,他躲避游走球的样子,他看到格兰芬多进球时的样子,无不牵动着公孙策的心。

嗯,就决定是他了。

但是,用滕子京的话说,公孙策就是个闷骚,自己喜欢的人就让他烂在心里,脸皮薄的要死。说到这的时候,范希文总会轻轻推他一把,表示对滕子京对自己朋友措辞的不满。公孙策在心里翻个白眼,继续忙活自己的变形课论文。

一个神经大条,一个死闷骚,怎么走到一起了呢?

机缘巧合,全都是天意。

魁地奇学院杯进行的如火如荼,非常不巧,拉文克劳队正好抽中了格兰芬多队做对手,滕子京愁眉苦脸。先不说包拯的事,就说他们的追球手和守门员,就足够让小鹰们喝一壶的——追球手白玉堂,不走寻常路,擅长从对手的阵型里夺球,魁地奇国家队曾经还向他伸出橄榄枝;守门员展昭,反应速度飞快,基本没有守不住的球;再加上那个难缠的找球手包拯,作为队长的滕子京表示真令人头秃。

头秃也没用,就算是头发掉光,也得硬着头皮上。到了决赛那天,范希文还特地在上场前给了滕子京一个亲亲,给他加油打气。

比赛如期开始,小鹰们立刻排好阵型,向夺到鬼飞球的格兰芬多队冲去。庞籍一个身形不稳,差点被撞下扫帚(公孙策抬头往斯莱特林席上一看,果然江子云的脸瞬间变得苍白)。苏静儿抓住机会,挥起球棒把游走球击向格兰芬多队。趁着小狮子们一瞬间的慌乱,拉文克劳的追球手飞向格兰芬多球门,干脆利落的进了一球。

“拉文克劳队领先进了一球!”裁判大声喊着。

情况对于格兰芬多队并不乐观,拉文克劳们不断地给他们制造混乱,还浑水摸鱼领先了好几个球,眼看着情况不断恶化,包拯急的满头是汗——总不能把学院杯拱手让人吧!

突然,一抹小小的金色突然出现。

金色飞贼!

包拯和滕子京几乎是同时发现金色飞贼,同时以一个快的有些不安全的速度冲去。他们两人贴的极近,并肩飞行着,都想先抓住金色飞贼。

比赛进入白热化阶段,双方势均力敌,比分处于一个微妙的平衡状态中,这意味着谁先抓到金色飞贼,谁就能捧起学院杯。

金色飞贼又消失了,两个人便升到半空,同时搜寻着那个金色的影子。

包拯着急,公孙策更着急。他推推眼镜,努力寻找着金色飞贼。他不是不想让拉文克劳赢,只是……

一个模糊的金色影子出现在包拯的背后。它快极了,甚至看不太清,但是公孙策可以确定,就是金色飞贼!

于是——

“包拯!金色飞贼就在你身后!”公孙策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喊了出来。

包拯的身体快于大脑,来不及想就转身反手抓住金色飞贼。

场上一片寂静。

“包拯抓住金色飞贼,格兰芬多胜!”裁判站起来,洪亮的声音传遍球场。

滕子京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降落到地上,范希文三步并两步跑上前去,拿手帕给他擦汗。苏静儿一扔扫帚,有点委屈的看了公孙策一眼。公孙策的笑容有点尴尬,毕竟他这一嗓子把拉文克劳的学院杯给吼没了,他的同学们几乎都给了他一个或愤怒或无奈的眼神。他只好裹了裹围巾,吸了吸鼻子,慢慢的往拉文克劳塔楼走去。

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他回头,正是包拯。他穿着红色的球袍,咧开嘴笑了:“谢谢你啊,我叫包拯,你叫——”还没来得及说完,公孙策就猛扑到他的怀里:“我叫公孙策,你介意……那个……交往一下吗……”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乎听不见了。

他听见包拯笑了:“好啊,公孙先生。”

于是,全霍格沃茨都知道格兰芬多队找球手找了一个拉文克劳的学霸小美人。

19.喜欢自己现在的文风吗?希望自己的风格有什么样的改变?

A:当然喜欢。我希望自己的文风能更成熟一点,更能挖掘人内心深处的东西,看东西更客观、更透彻一点。

20.最后,请你点五位有在写作的朋友来填写这份问卷。

A:那我可就要搞事了。

@糁毡子
@沧和
@老坑(酆都司马少)
@竹
@汤圆要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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